
【精品】采购合同汇编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 篇1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经过考察和评估,将乙方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并依据产品验收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向乙方采购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等原材料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品种、型号如下列清单所列示: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使用前提前向乙方订购上述品种和型号的钢材等原材料,并向乙方发出《采购单》。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单》后,根据订货单上确定的品种、型号、数量备货,并在《采购单》确定的时限内向甲方发货。
4)甲方需要上述采购清单之外的材料时,可以事先向乙方询价和发出要约,在得到乙方承诺后,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单》,乙方根据《采购单》的确定的内容备货发货。
5)上述市场单价发生调整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单》时及时予以回复,并征求甲方是否订货的意见,在得到甲方明确的书面订货回复后,方可以备货和发货,否则,甲方可以按上述采购清单所确定的市场单价结算。
二、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采购单》以及甲方收货的签收回执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2)双方确定每月25日为双方对账日,在该日,乙方持上述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确认甲方使用的材料型号、数量和总价;
3)双方对账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对账日后的下月的25日前向乙方支付货款;
5)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结算货款时,暂时扣除该笔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每笔质量保证金在该笔交易发生一年后向乙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扣除该笔质量保证金。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日内向甲方交货。
2)交货地点:XX收货人指定的地址
收货人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址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址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标的物交货日期。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三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货的当天安排验收,如果甲方无法及时安排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另行安排验收时间。如果双方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乙方应提供所供应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准,甲方根据通用的国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可以视同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均不合格。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品种、型号、数量、重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采购单》所确定的采购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采购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并要求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30%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10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虽然经甲方验收收货,但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有收货检验时未发现的质量瑕疵,或者甲方的客户在使用甲方设备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瑕疵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七、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 篇2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 矿石现货的采购、洽谈工作。
二、乙方积极为甲方组织货源,协助甲方做好矿石运输、和质量把关。并最大限度保证甲方 对矿石数量的要求。
三、甲方给予乙方每吨 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的采购佣金。
四、采购佣金的结算方式:
每1000吨结算一次。于甲方收满1000吨矿石之日起,三日内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收满合约规定数量矿石后,如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全额支付乙方采购佣金的,每拖欠 1天,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佣金总额的 作违约金;
2、合约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取消乙方的采购代理权或把代理权转给其他人。
如违约,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期内采购总额 的违约金,补偿乙方。
六、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有效期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劳动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 ……此处隐藏10359个字……),货物单价维持不变,差额供需双方各自吸收,幅度超 5%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合同。发生交易货物的主材料价格,买卖双方以上海有色金属网上 公布的当日金属材料价格的牌位价为基准,非金属件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技术标准:□执行标准:
□需方图纸:□需方采购技术条件: □其他:
三.验收及质保
1. 验收标准:□技术标准:
□其它:项目最终用户验收合格为合格标准。
2. 验收方法:供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证明资料交需方签收,否则视为供方延期交货,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七 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需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进行数量、规格等形式要件方面的约定收货和并进行初步的品质检验,具体参考相关检验文件。
3. 质量证明资料:
□合格证;
□材料化学成份、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功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外观质量检查报告;依据标准: ;
□尺寸检查报告;
□其他:随货原厂出厂证明资料。
4. 质保标准:
质保期与需方同其最终客户签订的质保协议时间相同。若需方与其最终客户无明确质保时间确认,则质保期为需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质期内,若需方产品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派其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一经确认属于供方责任,供方应无条件地认可需方所提出的更换、退货、退款以及其他合理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自愿以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5%),若供方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将被需方酌情扣除质保金。如前述需扣除金额已超过质保金的,需方有权从供方供货的其他合同款中扣除。
四.交货方式、地址及费用负担:
1. 交货方式:□送货;□自提;□代提;□其它:
2. 运输费用:□需方承担;□ 供方承担;3. 交货地址:□需方工厂仓库,并按照需方要求堆放整齐。 □ 其它地点:
五.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 供方所提供给需方的以上货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以适宜防潮、防震、防锈、防磕碰要求,且按不同规格,分类包装,应能满足国内运输方式的需要。应保证其货物及包装安全无损地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且便于贮存,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供方负责。
2. 供方包装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生产/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批号和数量等信息。供方送货单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采购订单号、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
3. 特殊材料运输条件参照各材料的采购技术条件中的运输要求。
4. 包装:□需方承担费用;□供方负担费用;□回收包装;□不回收包装;
5. 对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需要进行包装防护。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 付款条件:
供方在需方工厂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需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等有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20天之内,按照当批货物价款百分之九十五(95%)的比例支付给供方。
每批货物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待质保期12个月届满后且质保期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供方均已解决至需方满意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供方每次向需方请款前应按需方要求和确认金额全额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供方未
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正式有效发票的,需方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需方通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方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2. 其他约定事项:_付款时若遇节假日,则顺延
3. 对任何货物的使用或付款不表示需方已经接受这些货物;这类使用或付款行为也不影响因供方产品不符
合本合同技术标准而被需方索赔、或被要求更换、维修、退货等;也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按合同或其它规定可拥有的权利和可获得的补偿。
七.权利与义务:
1. 供方在交货前,就产品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正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质量证明资料(包含但不仅限
于材质、性能、尺寸、外观等)。
2. 凡涉及以“重量计量”来计算货值并作为付款依据的情形,均以“今创集团”提供的入库单和磅单重量为准。
3. 对于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供方应确保产品送达需方时,可正常使用的时间段占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对于因需方原因导致产品即将过保质期但可以延期使用的,供方应协助提供延期报告。对于因供方原因无法延期使用的,供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退换货服务。
4. 如供方交货误期(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数量短少、包装损坏、或延迟递交质量文件等问题,
需返工或需方拒收的而导致交货延期的)或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交货义务的,除得到需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的外,每延误一日,按订货总额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订货总额30%。
如因为供方货物迟交而影响到需方的生产和交货,需方有权随时终止订单或本合同,并向供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供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5. 需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关于需求总量的调整,有义务对供方为满足需方需求而准备的产品,在
发生技改时,有义务对经供需双方协商的数量进行处理。
6. 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质量标准,或违反本条第11、12、13款中任一款约定的,一经发现,
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订货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满足需方提出的退货或调换的要求,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供方承担。
7. 在供方向需方送货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损失或/和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8. 供方有义务免费为需方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9. 需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付款。
10. 需方有义务及时提供图纸、技术文件,并对技术更改及时通知供方;